怎样才能办理假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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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怎样才能办理假释
办理假释程序如下:
1.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,并附相关材料;
2.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相关材料;
3.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,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。
《刑法》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,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。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,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,裁定予以减刑。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。
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,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。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。
二、假释考验期内犯罪构成累犯吗
假释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。找法网提醒您,一般累犯是指前罪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;而假释考验期内犯罪的,刑罚还未执行完毕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,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,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。前款规定的期限,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,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。
三、无期徒刑能假释考验期限为多长时间
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,从假释之日起计算。假释考验期间,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服从监督,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,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,如果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或者迁居,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。如果期间内表现良好,假释考验期满,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,不再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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